本网讯(熊羚伊)日前,根据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开展了对2015年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小组细致认真地研究,共评查出瑕疵案件11件,无重大瑕疵及不合格案件。
成立评查小组。成立以审监庭法官为主,抽调监察室、立案庭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发改案件评查小组,采取逐案评议、逐案剖析方式,认真开展发改案件评查工作。开展部门自查。对统计出的被评查案件,法院要求各办案业务部门先进行部门自查,按照规定格式,在规定时间写出详细的自查报告提交评查小组。评查小组初审。评查人对评查案件卷宗一一翻阅,做好阅卷笔录,提出初评意见,再由评查小组进行评议,形成正式的书面评查报告,报审判委员会。四是审判委员会评议表决。审判委员会紧紧围绕案件定性是否准确、事实证据认定是否充分、审判程序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实体处理是否适当等五个方面逐案讨论、逐案分析,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逐一进行评议表决,评定案件是合格、瑕疵(分一般瑕疵和重大瑕疵)或不合格。此次共评查出瑕疵案件11件,无重大瑕疵及不合格案件。
评查发现,导致案件发改的原因既有两级法院在法律适用方面认识不同,部分当事人一审时举证不力,干扰了法官对事实的认定等客观因素,也发现个别案件在审理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瑕疵,甚至裁判文书出现常识性错误导致案件发回重审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