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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男子冒充工程老板 实施合同诈骗领刑3年
时间:2016-05-09 23:04:26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唐建东 敬静)4月8日,已届不惑之年的吴某因冒充工程老板签工程合同方式诈骗他人7万元钱,被蓬安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吴某,2009年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九年,出狱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吴某曾经承包过一点小工程赚了一点小钱,但他觉得做小工程来钱慢,不愿意踏实苦干,就想到以发包工程名义“空手套白狼”快速致富。2015年4月的一天,吴某给曾在他工地做工的何某打电话,称他在蓬安有两个大工程需要承包出去。何某马上赶往蓬安考察,吴某就带着何某到高坪区东观镇和蓬安县原汽车站金城新世界两个房地产项目工地上看,并称这些项目的木工、钢筋工等工程是他包下来的,与其签下合同后马上就可进场施工。
何某信以为真,就给正在外地为寻找项目发愁的亲戚刘某打电话,邀请他带着合作伙伴到蓬安一起和吴某洽谈工程事宜。吴某再次将刘、何二人带到高坪区东观镇和蓬安县原汽车站金城新世界两个房地产工地,并装模作样地拿出图纸,假装要和吴某洽谈工程合同细节,最好当天就签合同。数日后,刘某与吴某签下了该工地木工合同,并约定刘某支付吴某5万元合同保证金。刘某先给了2万元,并承诺进场施工后再给剩下的3万。
刘某打电话催吴某安排进场时,吴某以天下雨等原因推脱。后刘某多次催促,吴某索性不接电话或关机。刘某感觉不妙,便到工地查看,发现该工地已有工人在施工,经询问发现分包人不是吴某,后立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吴某诈骗刘某外,还以相同方式诈骗陈某某、杜某某、许某某等三名被害人共计5万元钱。
2015年11月20日,蓬安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吴某。2016年3月2日,蓬安县检察院对吴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4月8日,蓬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等待吴某的将是曾经熟悉的牢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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