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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法院法官冒雨执行房屋租赁纠纷案
时间:2016-05-11 16:30:55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魏川力)5月6日上午,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组织20余名干警,不顾倾盆大雨,来到顺庆区人民南路强制执行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家住南充的赵某与陈某达成协议,由赵某将其租赁的位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南路的门面房一间转租给陈某使用。2015年8月7日,房屋的转租期满,赵某决定不再续租,但陈某却拒绝搬出,赵某遂将陈某诉至南充市顺庆区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在租赁期满后有权选择不再转租给陈某,陈某在租期届满后应当返还租赁房屋,故判令陈某限期搬离门面房。但陈某并未履行判决,赵某遂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顺庆区法院执行局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到陈某要求其主动搬离房屋,但仍被其拒绝。为维护法律尊严,顺庆区法院决定对其强制搬离。2016年5月6日,顺庆区法院组织约20名执行法官与法警,在执行局长席涛的带领下,不顾倾盆大雨来到现场,准备实施强制腾退执行。行动前,执行法官再次向陈某做法律宣传和教育说服工作。陈某起初表示不满,但是经过法官们耐心的释法析理,阐明厉害关系,使其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与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终于表示在收拾好室内物品的情况下主动搬离,但需要几天的准备时间。执行法官考虑到其身有残疾,同意再给予其三天的搬离的时间,若逾期不主动搬离,法院将强制腾退。
目前当事人陈某已经主动从租赁房屋内搬出,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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