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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法院执行干警上门为帕金森患者送达执行款
时间:2016-05-11 16:31:41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张勤 文/图)“虽然女儿抛弃了我,但法院的法官没有忘记我,感谢法院,感谢法官!”5月4日,当执行申请人杨某拿到执行款的那一刻,激动地流下了眼泪,连声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2015年底的一天,申请人杨某的弟弟来到蓬安法院执行立案窗口,向工作人员递交执行申请的时候哭着说:“法官,求求你们帮帮我姐吧,我姐太可怜了。”随后,向立案干警讲述了其姐姐的坎坷遭遇。

原来,杨某在2011年6月被蓬安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帕金森病”,5个月后,丈夫与其协议离婚,杨某分得住房一套以及经济补偿金20000元。但杨某患病后,下肢行动不便,又无经济来源且无人照顾,生活状况十分艰难,暂时住在弟弟家由弟弟照顾日常起居。2014年,杨某到蓬安法院起诉女儿唐某某,要求支付赡养费及医疗费,但唐某某声称,自己刚结婚生完小孩,没有外出务工挣钱,家庭经济也很拮据,母亲离婚时父亲给予了20000万经济帮助,母亲每个月有低保,且参保了新农合,患病的钱大部分可以报销,生活上没有那么困难,所以一直没有履行生效判决。杨某无奈,遂让其弟弟到蓬安法院帮助申请执行。
在了解到杨某的具体情况后,蓬安法院立即对杨某申请执行唐某某赡养纠纷一案进行了立案。受理案件后,该案承办法官及时对被执行人唐某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但唐某某没有任何存款,同时在房管局和车管所也没有发现唐某某登记有财产。执行法官又前往唐某某的住所地进行调查,才发现唐某某早就没在农村生活了,近年来下落不明。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杨某的合法权益,督促唐某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将唐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杨某生活确实十分困难,执行法官不放弃任何一点希望,多次对唐某某的财产情况进行追踪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3日,执行法官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唐某某的财产线索,并及时采取了强制措施。考虑到申请人杨某行动不便,该院执行法官又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驱车赶往杨某弟弟家里,将执行款亲自送到了杨某的手里,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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