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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革命行动”进行时 闭环解纷实现“调执零时差”
时间:2025-04-28 15:10:43  来源:射洪市人民法院

  近日,射洪法院金华法庭通过“实地勘查+现场调解+即时履行”闭环解纷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让赔偿款“尘埃落定”,用“案结事了人和”的生动实践诠释“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

实地勘查“走到位”,让证据“开口说话”

  案件起因于一起彩钢棚搭建工程。谭某经人介绍承接了唐某家的搭建彩钢棚工程,后谭某将该工程分包给何某,何某安排杨某进行施工。因雨天湿滑,杨某在施工中从屋顶坠落致九级伤残,各方对责任划分争执不下。杨某遂将谭某、何某以及屋主唐某一家3口共5人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现场勘查+证据固定”机制,带领团队赶赴现场。通过2小时细致勘察,同步固定证人证言,为后续调解夯牢证据基石。经查实:原告杨某存在冒雨施工,未就自身安全尽到注意义务;被告谭某、何某未按行业规范设置、提供防护网、脚手架、安全绳等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现场调解“谈到位”,以共情“破冰解纷”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决定将调解现场“搬”到事故现场,邀请亲属、村干部共同参与,用“三步调解法”破局。

  责任共担: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关于“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规定,释明过错责任比例,原告杨某认可自身存在过失,自愿承担30%责任。

  风险预警:展示类案判决,向各方充分释明诉讼风险。

  换位思考:通过多轮背对背调解,引导双方互相体谅,被告同意按份承担剩余70%责任。最终,双方在《调解协议》中约定赔偿金额及分期支付方案。

即时履行“落到位”,不让正义“打白条”

  为破除“调解容易履行难”困局,法官决定采用“调解协议+即时履行”机制,实现赔偿金额及时兑付:1.谭某当场手机转账支付8.5万元;2.经济困难的何某应支付款项经原告杨某同意分三年付清。

  这种督促履行模式,让赔偿款实现“秒到账”,成为射洪法院践行“效率革命行动”的鲜活注脚。

  “让群众少跑腿、让矛盾不出村,就是我们践行‘如我在诉’的最好答卷。”承办法官如是说。

  下一步,射洪法院将持续深化督促履行、随案执行机制,切实化解矛盾纠纷,让“纸上权益”加速兑现,防止衍生案件发生,以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期盼,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更多司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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