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本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01

被执行人:刘燕玲,女,1994年3月8日出生,汉族,四川省阆中市蟠龙西街37号3楼2号,公民身份号码511381199403080065。
执行案号:(2024)川1381执2826号
执行标的:750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
1.凡提供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并被本院有效控制的,奖励线索提供者人民币2000元;
2.凡提供法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根据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的金额,申请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向提供该线索的第一个举报人发放悬赏奖金。
联系人:吴法官、李法官 联系电话:0817-6277110
02


被执行人:唐爽,男,1993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公园路122号4栋3单元1楼1号,公民身份号码511381199311180851。
执行案号:(2024)川1381执3589号
执行标的:20000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者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
联系人:马法官联系电话:0817-6357237
03


被执行人:杨华,男,1968年5月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寓思园街9号,公民身份号码512929196805063617。
执行案号:(2021)川1381执3029号
执行标的:252525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者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励。
联系人:邓法官联系电话:0817-6357249
04


被执行人:冯艳茗,女,1997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七里街道华胥路宏云江山国际,公民身份号码511381199707257886。


被执行人:张景才,男,1988年9月1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七里街道华胥路宏云江山国际,公民身份号码371325198809152717。
执行案号:(2023)川1381执355号
执行标的:320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
1.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者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2.凡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并被人民法院有效控制的,一次性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0元。
联系人:邓法官联系电话:0817-6357249
05


被执行人:柴明清,男,1968年4月3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柏垭镇下河街22号,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6804302415。
执行案号:(2024)川1381执244号
执行标的:54575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并使申请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对举报人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
联系人:赵法官联系电话:0817-6552179
06


被执行人:李铁,男,1971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柏垭镇君庆寺村二组7号,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7112252538。
执行案号:(2018)川1381执300号
执行标的:50525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并使申请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对举报人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
联系人:赵法官联系电话:0817-6552179
07


被执行人:唐棣,女,1990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柏垭镇虎溪村十组1号,公民身份号码511381199007241568。
执行案号:(2019)川1381执3479号
执行标的:1023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并使申请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对举报人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
联系人:赵法官联系电话:0817-6552179
08


被执行人:张平,男,1976年4月1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天宫乡灵神村六组37号,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7604142415。
执行案号:(2025)川1381执3158号
执行标的:1140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并使申请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对举报人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联系人:赵法官联系电话:0817-6552179
09


被执行人:郑荣,男,1980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柏垭镇杜家垭村6组31号,公民身份号码511381198010102636。
执行案号:(2018)川1381执5号
执行标的:5444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并使申请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对举报人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联系人:赵法官联系电话:0817-6552179
10


被执行人:祝万军,男,1968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柏垭镇高观社区3组15号,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6811221736。
执行案号:(2025)川1381执2722号
执行标的:2877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并使申请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对举报人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
联系人:赵法官联系电话:0817-6552179
本公告发布后本院将对举报信息以时间先后顺序予以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者到本院登记相关信息,二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予以登记,并仅对在先提供线索的举报者进行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公告有效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钟雯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