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案庭收到一份撤诉申请书,原告某银行在申请中说明,因被告杨某某已全部清偿借款,故申请撤回起诉。该案为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因杨某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某银行遂诉至射洪法院,并同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杨某某名下财产。
射洪法院保全中心于2025年10月11日收到申请后,迅速响应,4小时内即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6小时内完成冻结措施。保全措施采取后次日,杨某某便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调解,并承诺于年底一次性付清借款30余万元。后经法院督促,杨某某于2025年10月29日向银行偿还全部欠款,并于当日提交撤诉申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下一步,射洪法院将深入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以财产保全为重要抓手,坚持“专业、高效、集约”标准,持续优化服务。我们将致力于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流程、最低的成本,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争取最优的诉讼效果,从源头实现纠纷的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