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的和睦安宁,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面对家事案件中复杂的情感纠葛与治理难题,射洪法院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聚焦“一老一小”,在情、理、法之间探寻最优解,努力让每一份裁判既彰显力度,也传递温度,更融入社会治理的大格局,真正筑牢家事权益的保障网,点亮万家灯火的和睦光。
育苗以法:为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孩子不是父母的筹码,而是我们共同的牵挂。” 原告蒲某与被告王某离婚后,因探望儿子王某屡屡受阻,无奈诉至法院。法官并未简单判决,而是引导父母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这一共同目标出发,进行调解。经过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份细致灵活的调解协议,明确了日常与寒暑假的探望安排,兼顾孩子学习与生活平衡。
射洪法院持续推进少年与家事审判融合。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权的家事案件317件。创新签署《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等机制,引导父母履行责任,全年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300余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28份,督促家长切实承担监护职责。

积极联合各政法单位共同制定《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重要文件,将司法保护主动、深度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形成“一站式”保护机制,凝聚保护合力。强化司法建议与引导,向相关部门发出涉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建议1件,推动在离婚登记等环节同步发放提示卡,引导父母关注子女身心健康。
引航以情:为迷途点亮“回归灯塔”
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坚持“严惩侵害、挽救失足”双轨并行。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12件,对15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其中,针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性侵、严重暴力伤害等犯罪,依法从重处罚。
“别紧张,我是来帮助你的。”庭审前,临时监护人王某轻轻对韩某说道,“你有什么不明白的,或者想说的,都可以告诉我。”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因一时冲动酿成严重后果。其中,韩某的法定代理人因故无法到庭。为保障其诉讼权利,射洪法院依法启动“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机制,邀请市妇联指派工作人员担任“临时监护人”,全程参与诉讼。

庭审中,临时监护人王某不仅向韩某解释指控内容、法律术语和庭审流程,更在发表意见环节郑重表示:“作为合适成年人,我们认同公诉机关对事实与罪名的认定,也恳请法庭在量刑时充分考虑被告人未成年、认罪悔罪等情节,给予其改正自新、重返社会的机会。
王某在庭上积极履行沟通、解释、协助表达的职责,确保了未成年被告人在司法程序中不因监护人缺位而陷入无助。她的参与,不仅是法律程序的必要补充,更是司法关怀的具体体现。
“合适成年人制度,让司法在严肃之余,多了一份教育的温度和挽救的善意。” 全面推行“圆桌审判”及“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全年为3名未成年被告人指派合适成年人,强化教育、感化、挽救。在庭审前后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干预,强化庭审中法庭教育,让严肃的司法程序蕴含教育的温度与挽救的善意,助力迷失少年重返正轨。
护老以暖:为晚年筑起“安心港湾”
“孩子不能没有未来,母亲也需要晚年的安宁。”2025年10月,在飞凤村的巡回法庭上,法官正引导一场家庭对话。一场意外让张女士失去了丈夫,冯婆婆失去了独子,留下房产纠纷。

面对这起法定继承纠纷,法官没有简单判决,而是搭建了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他们引导双方超越财产本身,看到彼此背后更深层的需要:一个失去顶梁柱的小家庭如何继续前行,一位失独老人如何安度晚年。

经过数小时充满泪水和理解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份充满人情味的调解协议:财产安排优先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与教育,并为失独老人设立了长期生活保障,实现了“幼有所育、老有所安”的双重保护。这场调解没有赢家和输家,只有一个破碎家庭重新找到支撑点的故事。

2025年以来,射洪法院成功调解涉老继承、赡养纠纷28件。充分运用“家事调查员”、“亲情观察员”制度,邀请家族长辈、基层干部等参与调解15余次,着力修复家庭关系,引导晚辈自觉履行赡养义务,维护老年人精神权益与物质权益并重。

对审结的赡养等案件建立判后回访机制,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回访6次,跟踪履行情况,联合社工、志愿者为5户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帮扶,确保老年人权益保障落到实处、晚年生活安宁有依。
播法以光:为社会点亮“和谐心灯”
普法宣传是预防纠纷、提升意识的源头工程。打造普法品牌矩阵,依托“萤火虫·点亮你我”党建品牌,打造“萤火虫·法护未来”少年审判子品牌,在15所中小学校设立“法治教育基地”。全年开展“开学第一课”、“模拟庭审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法治宣传活动33场、萤火虫·暑期小课堂4期、法治宣讲进党校1次。

联合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射洪七小师生50人,在射洪市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成功举办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参观、案例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让参与者近距离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了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主动对接基层组织和涉老机构,举办涉老法律知识宣传6次,选取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开出法庭、走入基层、开在群众“家门口”,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

从守护“幼苗”成长到关爱“夕阳”安暖,射洪法院始终将专业审判与司法温情深度融合,将权益保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下一步,射洪法院将继续以专业化审判为基石,以多元共治为路径,以司法为民为宗旨,让司法之光持续照亮家的航向,温暖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