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时共担风险,散伙后却对簿公堂;调解书几经周折,执行款迟迟难到位。黄某与熊某因高铁工程结缘,也因合伙款反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射洪法院没有简单一执了之,而是用15天时间,走出一条情理交融的“破冰之路”。
合伙生隙,调解之后再起波澜
2023年3月,黄某与熊某就某高铁工程达成口头合伙协议,约定风险共担、利润均分。项目完工结算后,熊某虽已收到全部款项,却迟迟未向黄某支付剩余合伙款。黄某遂诉至射洪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熊某分期支付10万元,逾期则加付违约金2万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熊某仍未履行义务,黄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为12万元。
柔性执行,15天跑出“加速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射洪法院执行局迅速启动快速执行机制。立案当日,便向被执行人熊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同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核查其财产状况。
考虑到本案源于高铁重点工程合伙纠纷,双方曾有良好合作基础,执行干警并未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确立了“以和解促履行、以快速解纠纷”的思路,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加班加点与双方沟通协调。
一方面,干警向被执行人严肃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打消其拖延逃避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耐心安抚申请执行人情绪,积极传递双方诉求,引导彼此换位思考。

经过多日细致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支付6万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款项,案件得以圆满执结。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5天,射洪法院便以高效、柔性的方式,妥善化解了这起涉重点工程的执行纠纷。

高铁作为重要交通基建,事关地方发展与民生福祉,高效化解相关纠纷,对保障施工主体权益、维护项目秩序意义重大。下一步,射洪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立足职能,优化执行机制,聚焦重点项目与民生案件,坚持刚柔并济——既依法打击拒执行为、捍卫司法权威,又柔性化解矛盾、兼顾双方实际,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为辖区重点项目推进与社会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