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华法庭坚持“快立、快调、快结”与“情、理、法” 深度融合。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在该庭成功调解,从受理到当场履行,仅用了不到两周时间,生动诠释了“效率”与“温度”并重的办案理念。
入赘十七载,建家反被逐
涪江之畔,子昂故里。被告王某作为上门女婿,与原告李某携手走过十七余个春秋。当年,李家一贫如洗,连间像样的房屋都没有。王某入赘后,起早贪黑、辛勤劳作,用数年汗水为李家建起一栋两层小洋楼,撑起了整个家庭的一片天。
婚后,二人育有一儿一女,日子平淡却温馨。然而,随着王某年事渐高,务工收入逐年减少,加之两人八岁的年龄差距带来的观念差异日益凸显,李某及其父母的态度逐渐转变。
曾经的“顶梁柱”变成了家里的“累赘”,王某不仅多次遭辱骂,甚至被剥夺了上桌吃饭的权利。最终,李某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让王某净身出户。
走访+联动,查清十七年付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这起看似普通的离婚纠纷,牵扯着一个男人十七多年的青春与付出,更关乎农村上门女婿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简单下判,不仅难以化解积怨,更可能让年过半百、无家可归的王某陷入困境。
承办法官没有局限于法庭上的举证质证,而是主动走出法庭,深入村镇走访村干部和周边群众。通过耐心交谈,承办法官逐渐还原了案件全貌,详细掌握了王某十七多年来为家庭的贡献以及近年遭受的不公待遇。这些来自基层的真实声音,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也大大缩短了事实查清的时间。
背靠背释法,情理法交融
在充分掌握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头与双方沟通。面对情绪激动、满腹委屈的王某,法官耐心倾听,充分肯定他十七多年的付出,并细致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经济补偿的规定,让他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对于原告李某及其家人,承办法官则从情理法三个维度严肃释明:王某为家庭建设和子女成长付出毕生心血,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引导李某换位思考,感念王某多年来的牺牲。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李某最终认识到错误,同意给予王某相应经济补偿。
当场付十万元,案结事了暖人心
在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自愿离婚,李某当场支付王某离婚补偿款人民币十万元。在法庭见证下,李某将十万元亲手交到王某手中,这起持续多日的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用更短的周期、更低的成本、更暖的方式,让公平正义加速抵达群众心间。射洪法院金华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有力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