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兰星铄 记者郭建坤)私自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也是公安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近日,仪陇县金城派出所接到县公安局指令,对中坝乡长青村8社一名刘姓村民涉嫌网络制贩枪弹案线索开展落地核查工作。
接到指令后,金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于2016年9月2日9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传唤至金城派出所进行讯问,刘某某上交了其通过网络购买的枪支配件和自己组装的一支自制气枪及一支自制火药枪,并对其在网上购买枪支配件和自己组装枪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