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辜羽金)男子交通肇事逃逸一年时间,原以为一跑了之万事大吉的他,于今年中秋节前夕偷偷潜回家过节,不想被时刻“惦记”的民警抓获归案,到拘留所过了节。
今年42岁的宋某是岳池苟角镇人。2015年9月14日晚9时许,宋某骑电动三轮车途经岳池银城南路现代医院附近路段时,从后面将行人尹某撞倒。尹某当场将宋某抓住,并报了警。
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正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信息登记时,宋某趁民警不备突然逃跑。见此,民警立即追赶。谁知,宋某施展飞檐走壁功夫,遇坎就跳,逢墙便越,逃之夭夭,迅速消失在民警视线之中。
宋某逃跑后,民警经细心检查,终于在肇事三轮车上一隐蔽角落找到一张电话缴费单,方才获悉肇事者的基本情况。后经调取户籍照片比对,并锁定了肇事逃逸者。
事故发生后,宋某即外出打工逃避处罚。民警多次打电话对宋某进行规劝,并对其家属做思想工作,动员宋某投案自首。可宋某始终无动于衷,拒绝到案。
时光飞逝,转眼到了今年中秋时节。一直“惦记”此案的办案民警想到宋某可能要回家与家人团聚,专门安排警力前往宋家附近蹲守。9月15日,正是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当天下午,蹲守民警发现宋家走出的一名中年男子正是宋某,便一拥而上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宋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岳池警方以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对宋某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