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何俞莹 记者郭建坤)近日,仪陇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7年1月25日,仪陇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在度门镇高速路口处检查车辆中发现有一辆从金城开往新镇的长安车存在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行为,现场民警立刻联系了片区森林公安民警并转移了警情。
接警后,森林公安民警立即驱车前往事发地,抵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在一辆天蓝色长安车后备箱内发现两条娃娃鱼活体(两条活体重量分别为4斤、3斤,长度为58厘米、57厘米),且司机刘某只能提供卖家的经营许可证照片,却提供不出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涉嫌非法运输野生动物。随后民警将刘某带回仪陇县公安局做进一步调查,对作案工具长安车(车牌号:川R0BXXX)及两条娃娃鱼进行扣押。
据刘某交代,眼看春节将至,就寻思着买点娃娃鱼一来送给朋友二来自己吃,刘某将自己想法透露给表弟石某,石某因在外跑车消息灵通渠道多,又恰巧知道巴中南江县有一个娃娃鱼人工养殖地,便帮忙联系买鱼的事情。2017年1月22日,刘某在石某带领下,在谈好的地点巴中南江县一个加油站花560元买下两条娃娃鱼,并运输至仪陇县金城镇,1月25日,刘某再将娃娃鱼从该县的金城镇转运至新政镇途中被查获。
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对自己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县森林公安局已对刘某采取取保候审,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备注:娃娃鱼学名大鲵,是与恐龙同一时代的珍稀物种,被称为“活化石”, 属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Ⅲ。根据法律规定凡养殖、出售、运输人工繁殖娃娃鱼都必须办理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