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敖明)“买分卖分”的现象使得许多车主可以肆意违反交通法规。近日,南充一“车串串”高价收购两人的驾驶证分数后,让两人将驾驶证带至车管所代为“客户”处理交通违章,严重扰乱了交警部门的执法办案秩序,被派出所民警和交警联手当场查获,3人均被执行行政拘留。
2月28日上午10时许,南充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门外,一男一女手里拿着驾驶证,一番交谈之后将驾驶证交给了另外一名女子,另外一名女子则回报两叠人民币。随后,3人一起到车管所处理了一辆机动车的违章记录。
“这是买分卖分的‘车串串’,带走!”在这桩交易完成之后,跟踪多时的警察上前亮明身份,将3人带离现场讯问。原来,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潆溪派出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正在车管所违章处理大厅执行专项打击“车串串”及驾驶证“买分卖分”违法行为专项行动,3人以“买分卖分”的形式帮助他人处理交通违章的违法行为恰巧被联合执法人员抓个正着。
经查,这3人中的蒲某(女)是“车串串”,应“客户”需求,以一定价格收购李某(男)、李某(女)的驾驶证分数,让2人将驾驶证带至车管所代为“客户”处理交通违章。其中,李某(男)帮助他人代扣9分,李某(女)帮助他人代扣11分。随后,该3名违法嫌疑人对自己“买分卖分”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此,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蒲某的“买分”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的行政处罚;对李某(男)、李某(女)作出行政拘留7日、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金500元的行政处罚。
办案民警表示,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在处理交通违章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办理案件的过程,根据相关法律要求,交通违法行为人在处理自己的机动车违章时必须由本人持驾驶证及行驶证到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如果不是由于本人驾驶该机动车造成的违章,却用自己的驾驶证代为他人办理违章业务,就违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之规定。
民警告诉记者,通过“买分卖分”处理交通违章行为,会造成严重的的社会影响。
首先,买卖分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交警部门的执法办案秩序。如果任何一个机动车车主都可以随意购买他人的驾驶证分数来代为自己处理交通违章,那么公安机关的交通部门对于驾驶员违章处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就形同虚设,失去了意义。
其次,“买分卖分”的现象使得许多车主可以肆意违反交通法规,即使自己的驾驶证分数不够,还可以通过购买分数来代扣,这就给社会群众造成一种假象:交通违章不可怕,只要有钱就可以去“买分”。在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多数交通事故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源于车主没有遵守交通秩序或者违规行驶,如果违规违法的驾驶车辆多了,势必会提高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
同时,“买分卖分”也会对“卖分人”形成风险。因为驾照分扣除是有记录的,卖分人用自己的驾照给别人扣分后,就会默认为当时驾车的违法行为人,如当违章时还出现了其他的违法行为,例如肇事逃逸,那么卖分人有可能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卖分双方及“车串串”的买卖分行为,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都将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对以后的当兵、公务员政审记录以及出国签证的办理等,都会造成一定影响。
民警提醒广大“有照一族”,买卖驾照分的违法行为成本高,千万别抱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