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敦霜)近日,什邡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对该市马井镇“什邡市绿康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不经法定排放口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负责处置沼液的工人古某为了偷工减懒,私自用水泵将收集存放在沼气池中的沼液直接抽入一条从厂区穿过的农灌沟中,外排后流入一条名叫“螺蛳堰”的农灌渠内,最后汇入湔江水系中。经什邡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对该公司厂后农灌沟内沼液集液池内的沉积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总磷为14.18mg/L,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规定总磷8.0 mg/L的标准,超标0.77倍; 通过对该公司上下游的农灌沟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下游农灌沟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均高于上游。上述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外排的沼液对周边水体造成一定的影响,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违法嫌疑人古某的行为涉嫌逃避监管违法排污,什邡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并于当日下午送什邡市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