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海波)48岁的渠县男子何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3年至2017年期间先后三次获刑,屡教不改的何某继续行走在犯罪的路上。10月20日,重操旧业的何某在该县再次作案,盗窃了两部手机后被警方成功抓获。11月6日,笔者从蓬安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获悉,犯罪嫌疑人何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月20日上午11时许,在该县某农贸市场旁一鲜花店内,犯罪嫌疑人何某以买玫瑰花为由,趁为其挑选鲜花的张小姐不注意,将其放在吧台上的一部VIVO X9手机盗走。之后不久,11时4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何某骑着摩托车来到县城某美容店,以给女朋友买洗面奶为借口,将店内张女士的一部平板触屏手机盗走。盗来两部手机后,何某骑着摩托车便迅速离开了蓬安县城,并于当日在长乐镇和南江镇将两部手机分别以700元和500元低价卖掉,卖掉手机的1200元钱很快被他挥霍了。
蓬安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侦查,办案民警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确定了两起盗窃案件均为犯罪嫌疑人何某一人所为。11月3日,犯罪嫌疑人何某在南充被民警抓获。
审讯时,办案民警询问何某为何要再次盗窃作案,何某的回答让人唏嘘不已,“因为没有钱用了,就想找点钱用。”48岁的年龄何不堂堂正正做点正事,凭自己能力挣来的钱花着也踏实,而何某却偏偏走上了相反的人生道路,最后陪伴他的将是终生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