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阆公宣)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和推进“河道警长制”工作要求,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切实保障河流、水库水安全,河溪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作为,强力落实“河道警长制”。
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在全面实行“河道警长制”工作以来,河溪派出所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行动迅速,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作为,强力推进“河道警长制”。一是紧紧围绕“河道警长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局“五级河道警长”的建设要求,派出所专门成立了“河道警长制”工作办公室,设置河道警长1人,河道警员5人,河道辅警6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河道管理等日常工作,并向河长和河道总警长报告工作。二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邓勇关于“当好河道警长,保护绿水青山”的要求和《阆中市公安局全面落实“河道警长”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抓好落实。三是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迅速制定制定了《河溪派出所河道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河溪派出所2017年河道警长制工作计划》等文件,明确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建立制度,布设台帐,建立与乡镇、村(社区)三级“河长”相对应的“河道警长”体系。
二、全线排查,履职尽责。派出所根据市局的“六个一工作法”、当好“四员”的总要求和河道警长职责任务,一是强化宣传。专门制作了宣传展板、公示栏6个,在辖区各场镇交通要道出入口处悬挂宣传横幅24幅。充分利用乡镇广播和场镇流动宣传车,向辖区群众循环播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全民治水、护水的良好氛围。河道民警和辅警主动深入村(居)委会向干部和村民发放宣传单、警民联系卡,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他们辐射面广的优势,强化宣传效果。二是细致排查。河溪辖区分布8江1库,流经辖区3镇1乡,34个行政村,针对涉及面广的实际情况,主动加强与环保、水利等部门及乡镇、村社的沟通联系,重点加强畜禽养殖场、家庭式小作坊等排查。截至10月底,共开展排查120余次,摸排涉水违法犯罪、违规养殖、非法倾倒等问题36个,整改整治到位28个,涉水、涉砂纠纷12起,已全部调解处理完毕。对于还未整治到位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河长和河道总警长,请求协助,统筹解决。三是精心研判。围绕水库、河道周边等重点部位,构溪河、嘉陵江沿线养殖场和采砂场等10余个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问题多发、环境污染严重的区域开展线索研判,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确保了治水工作效果。四是认真履职。对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理归类,形成巡查记录表128份,问题表55份,及时报送河道总警长,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并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和主管行政部门执法,推进相关整治工作。
三、敢于亮剑、严打严治。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的违法犯罪,保护河道生态资源。10月派出所突出开展以打击非法捕鱼为重点的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涉水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在整治行动中,依法受理和接受群众举报线索14起,查处和移交行政主管部门非法捕捞、电鱼案件7起,行政处罚7人,警告10人,收缴电鱼工具9套。这些查处的案件都是沿河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水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当地群众纷纷表示“这次政府相当重视,派出所打击处理力度大,整治效果好,我们都很高兴”“有了河道警长的铁腕打击作保障,不愁河道得不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