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康花)近日,广汉经侦大队民警接到犯罪嫌疑人陈成的电话:“今天法院已对我的案件作了判三缓三的判决,我服从法院的判决。感谢你们对我的教育,今后我一定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好好经营公司,不辜负你们对我的挽救。”受到刑事处罚还专门致电民警表示感谢,在经侦案件侦破中是不多见的,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今年6月广汉经侦接到税务部门移送的广汉市某机械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民警通过调查取证初步掌握了该公司犯罪证据,并了解到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陈成,其父只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当民警传唤陈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时,陈成被吓蒙了,没想到自己2013年为抵扣税款,在小广告的诱惑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情东窗事发,过20多天就是自己35岁的生日了,担心自己会在监狱里度过。
经侦大队民警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对陈成进行政策法律攻心。首先告知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性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宣讲只要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并主动补缴相关税款,会得到宽大处理的。面队民警的真诚帮助令陈成打消了顾虑,如实交待了从2013年至2015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1份,共抵扣进项税额857198.56元的犯罪事实,并表示会想办法补缴相关税款。
在办理本案中,民警兼顾法、理、情的平衡,根据犯罪嫌疑人陈成的情况,一是陈成的父亲虽然是法定代表人,但陈成才是实际控制人,民警对其父亲进行了询问取证;二是基于其认罪悔罪的态度,决定对其取保候审;三是留足合理的时间,使其筹集资金,补缴税款。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人文关怀和理性关照,使陈成深受感动,在取保候审期间,陈成想方设法筹集资金,足额补缴了税款,人性化执法,确保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