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林山)岁末年初,各种家庭、同事、朋友间的聚会日渐增多,绝大多数驾驶员都能做到“饮酒不驾车”,但近期一名驾驶员却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因二次酒驾被什邡公安交警挡获并依法刑拘。
去年11月8日晚,什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五中队执勤交警在德什路口例行设卡检查时,发现车牌号为川SC2**小型汽车驾驶员何某某(男,什邡人)有酒驾嫌疑。通过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77mg/100ml。随后,交警查询何某某驾驶证信息时,发现其曾于2015年09月在绵竹市实施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2018年1月4日,什邡交警依法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驾驶人何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