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周旭 王芦蓉 记者 杨棕贤)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芦山县公安局立足队伍实际,严格落实正风肃纪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队伍管理,切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公安队伍平安过节、廉洁过节。
一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筑牢廉洁过节“防火墙”。节前,市局党委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视频会,明确提出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强化问责意识,切实加强全市公安队伍管理工作、作风建设和廉俭过节。9月12日、9月19日、9月20日、9月29日,芦山县局分别召开党委扩大会、贯彻执行《厅规》推进会、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及国庆安保工作部署会等形式,专题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四川省公安厅“厅规”,就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再次严明纪律,强调严格管理,逗硬奖惩。县纪委驻局纪检组分别在党委扩大会、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领学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厅规》97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荣辱两重天——熊晓平、钟长鸣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要求各部门各警种各支部以近期开展的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自查整改和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迎检工作为载体,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厅规》97条为抓手,再次重温各项纪律禁令,切实将中央、省、市、县关于贯彻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始终把作风建设贯彻始终,扣紧贯彻落实“责任链”。节前,芦山县局就部署中央、省委巡视反馈自查整改和县委第五轮巡察、贯彻执行《厅规》97条提出明确要求,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文君强调要站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高度,抓早抓小抓养成,从严从实抓执行。要深刻理解“先严后宽者,人感其恩;先宽后严者,人怨其酷”的意义,关键少数要发挥“头雁效应”的引领示范作用,中层干部要以身作则,强化层级管理。9月21日、24日、30日,驻局纪检组通过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方式,将相关纪律要求发送给每位民警,提醒警示广大民警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备勤,重点关注枪、车、酒、赌、毒、密、红包、生活作风等内部管理问题,严防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各部门各警种各支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问题,通过会议教育、重点谈话、警示提醒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广大民警的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大家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和法纪观念,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三是启动战时思想政治工作,以督促行做实“最后一公里”。双节期间,芦山县局启动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同步服务和保障重大警务任务时的主动服务和及时跟进。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吴文君等其他党委委员为一线上一线在一线,深入基层边远所队,看望慰问一线民警。在暗访督导各项安保措施落实的同时,也向值班值守民警送去了关心关爱。节日期间,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副组长张翔率队深入到芦山县局检查暗访,督导落实安保要求的落实落地。县局纪检部门按照“每天都要暗访检查”的要求,在带班局领导带领下开展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就整、露出苗头就抓,确保了各项安保措施、纪律规定落地生效。
国庆期间,芦山县局坚持领导示范、全警动员、目标引领、严密组织,将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全县接处警、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同比下降5.6%、50%、20%,实现了“六个严防”和“零进京、零到省、不出事”的工作目标,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县和谐稳定和全局公安民警廉洁过节和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