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光亮王芦蓉 记者 张杰 杨棕贤)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增进社会各界和辖区人民群众对芦山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民生的决心,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1月11日下午,芦山县公安局举行警风警纪监督员聘请仪式暨2018年“向人民报告”活动。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文君参加会议。新一届警风警纪监督员代表、行业代表、辖区群众代表及媒体代表,公安局在家的党委成员,各所队科室主要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活动。
会上,首先播放由县局媒体工作室自制宣传片芦山公安自制宣传片,随后,吴文君副县长代表县公安局党委就2018年全年芦山公安工作向各界代表做了报告,报告指出:一、主动融入、奋力作为,始终坚持将高站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置于首要位置。围绕市委“1485”战略部署和县委“15533”总体发展思路,以各级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扣县局年初拟定34项工作要点,高站位开展领导干部融入社会治理工作,铁腕“扫黑除恶”、大力气加强对涉企、侵财类案件的侦办,下功夫用好群防群治力量,将平安元素融入“灾区绿色发展振兴示范县”建设,全面深化平安创建、公安改革、服务发展等工作,全方位服务芦山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二、聆听民声、走近群众,始终坚持将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有力维护芦山“三安”,着力提升群众“三感”。一年来芦山公安围绕“秩序好、发案少、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整合各类资源,紧紧瞄准侵害群众经济利益的民生案件,扎实开展了“春雷”、“夏安”、“秋风”、“冬攻”等系列专项行动,成功破获一大批团伙系列要案,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有力提升了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一年来,发案总量同比下降17.6%,破案率上升8.3%,实现了连续三年辖区总警情持续下降,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实现命案“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财产损失4项指数连续三年下降。
三、严打枪毒,扫黑除恶,始终坚持将打击社会丑恶作为第一职责,弘扬社会正气,建设平安城市。一年来,芦山公安始终坚持将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作为第一要务,深入推进了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共破涉枪案件6件,收缴销毁各类枪支7支,子弹141发。有力防止了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案件、事故发生。扫黑除恶考核指标位列全市第一。加大对吸贩毒和新型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了对吸毒人员的收戒收治力度,全面完成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建设。在查缉比武中取得全市第二。坚持严查严处涉黄涉赌违法犯罪,共立涉毒刑事案件4件,查处涉毒行政案件50件,行政拘留70人,收缴冰毒181.49克,麻古15粒。破获涉黄刑事案件3件,打掉组织卖淫涉恶团伙1个。查处涉赌治安案件2起,治安拘留5人。
四、不忘警察初心、牢记忠诚使命,始终坚持将“四句话十六字”作为队伍建设的第一要求,锻造公安铁军。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专题活动,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先后有15个集体、38名民(辅)警获得县级以上表彰,芦阳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一级派出所,成为芦山公安史上第一个一级派出所,刑警大队大队长花卫明荣获“四川拼搏奉献新青年”荣誉称号,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陈超被授予“全省公安机关成绩突出军转干部”荣誉称号,芦阳派出所教导员彭忠伟被授予“四川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有力地展示芦山民警的良好形象。
报告后,县局党委班子从打击犯罪、治安管理、环境保护、为民服务、便民利民等方面征求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与会代表对芦山公安为建设“平安芦山”所做出的贡献和努力表示认可肯定,并希望在校园安全建设,护航企业发展,强化品牌宣传等方面在持续发力,继续鼓劲。
芦山县公安局全体民警表示将坚持传承、精准、实干理念,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以实际行动向建国70周年献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