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冯文杰 何伟 申巧容)近年来,邻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确保单位公务车辆安全、规范使用,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
为提高广大民警辅警对公务车辆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民警的纪律性和责任心,该队组织民警辅警学习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要求铭记于心。同时,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要求驾车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牢记各项警纪警规,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为确保公务用车管理责任化、制度化、规范化,该队从严格审批制度和落实专人管理两方面入手,从源头上严格管控公务用车。要求各单位建立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制度,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用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各单位车辆落实一名领导和民警负责、保养和维修,确保车容车貌整洁、装备工具齐全、车况技术状况良好。
该队在公务用车规范化上狠下功夫,规定民警辅警驾驶公务车辆必须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严格执行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该大队每周确定一名领导,对各单位开展内部督查时,将公务用车管理与使用作为重中之重,对发现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予以通报,纳入绩效管理扣分扣补助,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情节严重的报请县局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