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苟熙海)为进一步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防范各类风险隐患、打击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1月26日,遂宁安居交警大队在遂乐路14KM+200M处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交通安全检查,查处一起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下午16时18分,驾驶员李X华驾驶车牌为川JJ6**2的二轮摩托车,由观音往遂宁方向行驶,行驶至遂乐路14KM+200M处时,执勤民警将其拦下盘查,询问中执勤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神色慌张、动作异常,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发现:驾驶员李X华,有“SD”前科,遂将其传唤至办案区内进行尿检,经采用甲基苯丙胺胶体金检测法对其新鲜尿液检查,结果呈阳性,李X华对其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遂宁公安交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已对当事人李X华作出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