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一线传真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与乡镇、部门签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时间:2016-04-13 19:33:15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何晓蓉)近期,在南充市嘉陵区消防工作会上,嘉陵区委常委、副区长张青松代表政府与乡镇(街道办)、部门代表签定了《2016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此督促各乡镇(街道办)、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全力创建“南充新中心、宜居新嘉陵”。当前,全区46个乡镇(街道办)、27个消安委会成员单位已全部签定该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办)和相关部门在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职责,嘉陵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四川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省消防总队《四川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订了《责任书》。《责任书》从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培训、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其他工作目标等五方面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及强调;从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及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夯实消防基础工作、大力开展宣传培训、火灾隐患治理、火灾防控等方面对各乡镇(街道办)的消防工作进行了细化。
《责任书》指出:全区所有社区在年内均要建成微型消防站,消防专职队也要按要求进行挂牌,上述两类消防站点均要以年内投入使用;《责任书》强调: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将纳入区政府年终工作考评范围,并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凡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取消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并依法追究事故单位有关责任人和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在当天的消防工作会上,各乡镇(街道办)、相关部门表示将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