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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时间:2019-07-25 09:36:19  来源:

  全国公安机关从今年6月中旬以来,展开了“打诈骗、抓逃犯、保大庆”为主题的“云剑”行动,一直将持续至10月底。目前,船山公安在“云剑”行动中“抓逃犯”工作成效显著。截止今日(7月24日),船山公安已成功抓获在逃人员11名(其中,3人涉嫌诈骗罪、2人涉嫌开设赌场、2人涉嫌寻衅滋事、1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人涉嫌组织卖淫、1人涉嫌盗窃罪、1人涉嫌非法拘禁)。

  在公安机关“抓逃犯”的追逃工作中,我们经常看到这几个词汇:“逃犯”“上网逃犯”“网上逃犯”。这几个名词其实大多是民警在案件办理工作中交流的口语,并不全是很标准的术语,所以也没有标准的名词解释。近期小编收到很多网友私信,问:网上逃犯是不是互联网犯罪人员?是不是黑客逃犯?……正好借转发通告的机会,小编韬sir根据自身工作经验,试着作一个名词解释,希望大家对此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概念。

  公安民警平时所说的“逃犯”,就是指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立案后尚未归案的嫌疑人,一些影视剧里面特指已被判决的而从羁押场所逃跑的犯人。而“上网逃犯”和“网上逃犯”基本上是一个意思,就是指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立案后逃跑未归案的身份明确的嫌疑对象。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立案后尚未归案的这类嫌疑对象,办案民警都会录入公安内部专网的“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这个录入的过程就叫做“上网”,嫌疑对象已经被录入的就表示在“网上”了,“上网逃犯”、“网上逃犯”这类名词就是这样由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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