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根据《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纪要》,通报的"全市个别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建设滞后"问题。3月23日,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赵齐宣安排,市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组组长、局党委委员吴君,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邹凯前往遂宁高新区保升镇农药厂检查指导废弃场地修复治理项目。
项目业主(保升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简要汇报了项目的由来及前期工程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汇报了项目修复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新发现场地内存在疑似污染区域,在及时开展补充详查及风险评估后,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由于船山区、高新区行政区划调整,致使整个项目实施与计划进度存在差距。为按时序推动项目实施,邹凯强调,高新区管委会要组织涉项目相关部门,积极对接船山区,理顺专项资金与地方政府债权债务关系,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后续治理修复工作,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实施和验收。同时,市、区生态环境局要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做好项目服务,保障项目后续顺利实施.
吴君要求,该类项目是各级环保督察及审计监督的重点。船山区、高新区要提高思想认识,拿出务实举措,围绕"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确保中央土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项目顺利实施。船山区、高新区要专题研究,及时沟通,厘清责任,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催还债务等项目无直接关联的支出,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游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