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沈莉婷)广场舞场地设置不科学、管理不规范、噪声扰民问题已经成为“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之一。5月6日,遂宁市城管执法局召开“市城区广场舞健身活动噪声扰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上组织学习了《市城区广场舞健身活动噪声扰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称《工作方案》),明确了2020年二、三、四季度专项整治任务清单,各区、市直园区分管领导及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就各辖区广场舞健身活动噪声扰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发言。
根据《工作方案》,各辖区、部门要遵循属地管理、源头管控、综合治理、严格执法的原则,对广场舞健身活动基本情况全面摸排;切实加强源头管控,通过场地管控和广场舞健身活动团队的登记备案等措施,引导督促其自觉规范健身行为;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接处广场舞健身活动噪声扰民问题的举报投诉;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对拒绝、组织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团体或个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长期效果。
会议要求,各辖区要按照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查考核的整治要求,在5月到6月对市城区广场舞场地位置、活动规模、活动时间、开展形式、广场舞团队、噪声扰民等情况进行摸排,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劝导和实施处罚;制发广场舞健身噪音扰民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文明、有序地开展文化娱乐活动;7月到9月要建立健全广场舞健身活动工作机制,完善广场舞健身活动组织和队伍建设;完成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规划;出台《遂宁市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落实第三方检测的有关事项;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接处反映广场舞噪声扰民的举报投诉;10月到12月完成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优化调整,形成健康、安全、规范的全民健身活动氛围;建立全市联动机制,督促各辖区落实人员定点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对拒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噪声超标反复扰民的广场舞团体严格执法。
遂宁市城管委办公室成员、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迎春强调,要将此次整治与环保督查工作相结合,作为长期抓的重点工作。各辖区和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分工配合,严格执法,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满足老百姓的文娱需求、创造人民生活生产的安静舒适环境的工作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