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投资项目投标企业“黑名单”制度,完善违法行为记录、归集、共享、披露、管理和应用等环节的要求,全面落实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遂宁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等10部门共同出台了《遂宁市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于2020年4月23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了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或存在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9种严重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对失信信息,按“谁主管、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明确了公示网站及公示时间和依法限制失信《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参与我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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