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安居区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总体要求,把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改善民生的关键举措,积极践行总书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民政部打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力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行动,坚决兜住兜准兜好脱贫攻坚之底,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低保保障应兜尽兜
扎实推进低保政策兜底保障。把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脱贫标准,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脱贫。全区共有低保兜底保障对象24524户,29529人,其中农村低保23277户, 2802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8394户,10997人,累计发放低保兜底资金27511.0448万元。有效提高贫困群体保障能力和水平。聚焦未脱贫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员和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家庭,通过全区性摸排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全面锁定新增农村低保和调标对象。2016年以来,新增低保对象16052户2217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85户9804人;对符合条件的5897名低保对象进行调标,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325名,人均保障水平上调了174.23元/人.月。扎实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切实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创新聘请第三方组织开展低保精准识别,做到取消和新增对象“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三个100%,2020年以来新增低保对象1230人,取消669人,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特困供养应养尽养
提高供养标准。及时将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全区保障救助供养4668人,农村、城市供养标准分别达500元/人·月、715元/人·月,2016年以来,累计发放供养资金10860万元。制定《安居区特困对象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报告》,明确的生活自理等级,按照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460元人/月、丧失部分生活自理能力对象230元.人/月、生活能自理特困对象50元.人/月标准发放特困人员护理照料费用。提高供养能力。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省、市、区各项资金6000万元,建成养老机构26家,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8个,设置养老床位4078张,对全区9所敬老院及46户困难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民生工程项目,有效提升了全区供养服务能力。创新供养方式。对特困对象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动态评估,精准区分,分类实策略。对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优先提供集中供养服务,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就近安排到相应的供养服务机构。鼓励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在家分散供养,除按规定提供基本生活物质保障外,还可以委托亲友、村(居)委会、供养机构、社会组织等为其提供日常看护、住院陪护等服务。
困难群众应救尽救
持续深化“救急难”试点工作,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机制,制定了安居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实行分类分档,更加科学和高效,推行简政放权,将临时救助1000元以下审批权下放至乡镇 (街道),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让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2016年以来,累计救助困难群众2684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213.55万元。切实做好医疗救助。持续做好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将重点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医疗扶贫救助力度,通过资助参保、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多种途径,有效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步实现在区内住院医疗费用“零”支付,形成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度合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2016年以来,纳入医疗救助2901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512.8万元。深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有效托住最边缘最脆弱群众的底。持续实施“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和“关爱留守儿童接送流浪孩子回校园”三大救助专项活动,救助各类对象2750人次,总救助人数275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70万元、主动救助资金12万元、生活救助资金23万元、教育矫治资金13万元、返乡救助资金60万元、临时安置资金90万元。
贫困残疾人应扶尽扶
强化机制健全,确保政策落实。建立信息对比机制、部门协作机制、乡镇对接机制,通过大数据互通信息比对、部门联动、乡镇入户核查等方式,做好信息新增、取消及补贴发放、停放工作,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强化动态调整,建立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安居区民政局联合区卫健局、区残联、区人民医院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对全区324名未办理残疾人证的失能、半失能对象分类别进行集中评定残疾。强化资金发放,确保及时到位。2016年以来,共有17704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被纳入补贴范围,累计发放生活补贴3104.21万元,护理补贴3278.52万元;将1009名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累计发放护理补贴84.44万元;将1400余名建档立卡且未享受低保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累计发放生活补贴471.09万元。
养老保险应缴尽缴
多种渠道公开政策。始终坚持“政策公开透明、数据核实精准、服务社会满意”的原则,强化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办事窗口、政策宣传栏、《安居区帮扶干部政策读本》等线下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多媒体平台进行大范围的全面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落实政府代缴政策。我区按照中、省、市社会保障扶贫工作要求,将全区16至59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纳入政府代缴范围,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及时办理养老金发放手续。2017年至2020年,共计代缴养老保险费132614人次,代缴资金3978.42万元,现已有33548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020年,按照中省市社保扶贫工作精神,为全区75名符合条件的无户籍人员通过业务系统特事特办模块解决了养老保险问题,其中代缴养老保险费69人,通过关联户代领养老金6人。(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