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遂宁市召开2023年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暨禁燃禁放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安排部署2023年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和禁燃禁放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烟花爆竹已进入产销旺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活跃、购销两旺、库存增加,加之一些非法存储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隐蔽性、反复性、顽固性强,安全隐患多、风险加大,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本辖区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监管,织密烟花爆竹安全“防范网”,坚决防范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各地要尽快传达学习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严格控制零售许可,科学规划调整烟花爆竹零售店。全时段禁放区内,不再新审批烟花爆竹销售许可,销售许可尚未到期的,不再延续办理。对全时段禁放区外的销售网点,依法引导其规范经营,逐步减少存量销量。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应急(分)局要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店(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五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超范围、超时限)和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守住安全底线。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在运输、储存、售卖等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好安全工作。各属地要管理好烟花爆竹零售点,安排人员对零售点进行巡查,打击伪劣产品,合理控制放货量,避免造成零售点出现超储现象,确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各地要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安全文明新风尚,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确保全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危化科全体人员,执法支队负责人;各县(市、区)和市直园区应急(分)局分管负责人和危化股负责人;遂宁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