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干开新局, 聚力谋新篇。开年以来,蓬溪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部署和要求,着力补齐短板、理顺体制、夯实基础,全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急管理体系。
补齐短板织密“安全网”
全面排查整治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隐患,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明晰游乐场所、重点行业、涉旅行业、高危险性运动及其他行业(领域)共五大类69项安全监督职责,进一步细化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填补“三定”规定“空白”,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理顺体制系好“安全带”
出台《蓬溪县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将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更名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县应急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县本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执法大队大队长,核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1名,统筹增加编制3名,切实优化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不断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夯实基础筑牢“安全堤”
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工作力量建设的通知》,在各乡镇(街道)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加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明确至少2名行政编制人员具体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并额外统筹至少1名事业编制人员负责应急管理事务性工作,着力解决基层应急力量薄弱问题。实行名单化管理,备案锁定各乡镇(街道)安办人员共67人,切实保障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力量稳定。
(李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