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春雷行动2023”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行动,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域范围内自动扶梯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主要以商超、超市、医院等为整治对象,重点检查自动扶梯使用单位人员配备、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的落实和电梯是否在有效期内运行、自动扶梯急停开关是否有效以及自动扶梯楼层板是否安装牢固等情况。
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某乡镇一超市内的自动扶梯特种设备正在运行,但该扶梯未张贴电梯使用标志,且超市负责人无法向执法人员提供该部自动扶梯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经初步调查核实,该部自动扶梯虽于2016年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但该部自动扶梯曾于2022年9月就因超期未检被执法人员责令关停并被告知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而直到检查之日,当事人已超期4年未申请检验,并且在未经检验的情况下投入使用,明显存在安全隐患。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之规定,构成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南部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