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近日,遂宁市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本月起至2023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将采取“自主排查治理、集中执法检查、回头看回头查”方式,分全面部署及企业自查自改、集中监管执法检查、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在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双控机制”、关注重点环节、突出清单管理等方面发力,查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源性、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专项行动安排,遂宁市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水电、在运油气管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民爆物品以及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对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风险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条件差、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纳入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进行“双随机”抽查。
值得关注的是,为着力解决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专项行动期间,遂宁市创新方式,提升执法效果,将大力推广“五个一”检查方式,即开展一次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测试、一次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面对面谈话、一次部分一线员工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书面评价、一次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教育、召开一次片区相关行业领域所有企业反馈会。
“今年我们将依法实行‘一案双查’或‘一案多查’,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行刑衔接、举报奖励等举措,督促企业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持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力控制较大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遂宁市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