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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度第五次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12-01 17:18:13  来源:

  12月1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度第五次新闻发布会。当天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遂宁市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噪声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内容的情况。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强及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们关心的问题。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水平稳步提升

  2020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以来,遂宁市首先全面摸清固体废物底数;其次,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第三,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第四,尽职履责保障医废安全处置。2021—2023年,每年对全市不少于100家企事业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评估达标率均超过90%。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1个,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达7万吨/年,处置种类为33大类,基本涵盖了我市工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解决了危险废物“处置难”的问题;建成船山、大英、射洪、蓬溪等4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022年,全年处置各类医疗废物4692吨。

  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有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

  2021年3月1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遂宁通过排污许可管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有效地减少了污染物排放,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夯实基础,完成排污许可全覆盖。遂宁以工商及二污普等数据为基础,组织企业培训共计10余次。对新增、关停、转产等企业进行动态更新。对持证企业实行一证式监管,在水和大气管理基础上,将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相关工作,做到了环境管理要素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许可证质量提升。根据《四川省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工作要求,分批次对25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及其他行业排污许可证开展了质量复核,提前一年完成了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目标任务。坚持守正创新,推进环评审批与许可衔接。今年以来,遂宁试点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审查”。结合省、市重点项目名单,对2023年需要支持做好环评及排污许可服务的新、改、扩建重点项目,建立“联动审查”服务保障清单和台账,实行月调度,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和监管效能提升。

  重点整治四个方面噪声,人民群众“三感”不断提升

  2022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遂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重点整治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工业噪声防治迈上新台阶。分行业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开展噪声污染防治集中培训,解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确保企业懂法、守法、护法,自觉规范生产经营。开展“送法入企”“千名专家进万企”等指导帮扶行动,全面“把脉问诊”。在声环境功能区建设噪声自动监测站11个。严厉打击噪声超标等违法行为,两年来,共查处噪声超标违法案件4起,罚款14.05万元。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达到新高度。督促施工方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审查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采取日常巡查与错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建筑工地进行巡查。两年来,共纠正建筑工地噪声扰民行为4000余起,立案查处16起,罚款3.85万元。

  社会生活噪声防治展现新局面。部门协同合作,加强对辖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加大KTV、家庭麻将馆、广场舞集中地等场所的宣传力度。在市城区噪声扰民现象较为突出的场地、街道安装固定式环境噪声监测仪37台。集中整治群众投诉较为集中、对居民影响较大的场所,严格查处群众反复投诉且噪声排放超标的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噪声防治打开新局面。在环境敏感路段,采用平纵组合设计,避免急弯、陡坡,以减少大货车刹车、爬坡时机械系统产生的噪声。在敏感点附近路段两端设置禁鸣、学校驻地等标志。在敏感点安装尖劈式吸声屏体,种植防噪林带。制发《关于禁止机动车在市城区鸣喇叭(笛)的通告》。常态化整治机动车非法改装、违禁鸣号、客货混装等突出违法行为。“打击‘飙车炸街’”等噪音治理行动10余次,严厉查处机动车违规鸣笛、非法改装消音器等行为。常态化开展“绿色护考”行动。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和科技部等14家单位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2018年,四川省启动了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2019年,遂宁全面启动了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市12个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的共同努力下,遂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遂宁市先后印发了《遂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遂宁市生态修复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文件;强化统筹协调,实现上下联动;压实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案件办理实践。全面开展案件筛选,案件线索办理实现常态化;通过同向发力,实现案件办理的提质增效。2019年至今,遂宁市共启动生态环境赔偿案件78件,涉及金额约6770万元。2023年以来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1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8件;责任人直接支付污染损害赔偿金26.93万余元,向财政缴纳现金赔偿金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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